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点击次数:3251 次 更新时间:2015-08-04
鄂经信企业〔2015〕2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的统一部署,2015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现将《湖北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认真填报《各市(州)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见附件2),于3月25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联系人:南海鸿
联系电话:027-87236829(兼传真)
邮 箱: 511615523@qq.com
附件:1.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各市(州)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
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当前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积极营造小微企业发展良好氛围,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信部统一部署,2015年,我委将在全省继续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和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围绕扶助小微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加强帮扶、强化服务”为主题,以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重点,着力推进民营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转变职能、改善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加快成长,实现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宣贯,抓好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小企业2万家,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重点培育1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继续实施“123”民营企业家培育计划、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专题活动,组织统一开展全省“帮企日”服务活动,完成全省17个市(州)35场次政策宣传与现场服务活动,完成8000人次以上管理和技术人才培训,服务小微企业不少于12000家次;组织国内外市场开拓及交流活动,扩大企业负担监测点达300家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抓好政策落实,大力营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氛围
一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认真做好与各地、各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指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争取金融、财政、税费、专项资金等各方面政策措施的支持,加快研究制定我省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对国发(2012)14号和国发(2014)52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效果评估,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办检查活动,进一步优化环境,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使国家和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是做好各项惠企政策宣传。通过在省级媒体开设的专栏专版,全省统一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咨询电话、短信平台,省市联合开办的“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大讲堂”等,提供国家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针政策以及各类服务信息咨询,介绍各地、各部门落实小微企业政策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小微企业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推广本地优秀小微企业典型,提振企业信心,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一步完善“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机制和省、市、县目标责任管理体系,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会议,对年度考核指标靠前的县(市、区)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能力
一是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全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指导各级服务窗口整合服务资源,充实网站信息数据库,丰富信息内容,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建立健全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的考核激励机制;抓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推动各地建立服务体系项目库;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加快完善以云技术为核心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兴业云”服务创新,为小微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是推进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科研开发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完善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做好“湖北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规划和建设,加快完善“湖北产学研合作创新与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功能,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更多创新资源向小微企业集聚,为增强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三是推进国内外交流平台建设。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二届中博会、台湾周、华创会、粤港澳及国际展会等经贸交流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学习国内外先进理念,了解国内外市场最新动向,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支持企业开拓中亚五国及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域市场等,为中小企业“走出去”与国内外企业交流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三)改善融资服务,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瓶颈
一是积极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协调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政银合作资金池”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平台,扩大集合贷款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协会和银行业协会共同设立“湖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园区行、行业行等银企对接活动;借助现代网络技术,整合银行、风投、券商、基金、担保等金融服务资源,逐步建立中小企业网上融资服务绿色通道,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二是切实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信用担保体系和行业秩序,加强风险防范,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制度规范,严守监管底线,提高担保机构资质和信用水平;支持资金大、有良好经营业绩、治理结构规范的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发展;积极引导信用担保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缺信息、缺抵质押物,缺信用等问题,不断创新和丰富担保产品和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更便捷的担保增信服务。
(四)推动转型发展,充分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一是推动小微企业两化融合。加快实施两化融合示范工程,新增200家试点示范企业;大力推进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中小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依托“兴业云”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支持信息化服务商开发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支持小微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展核心业务,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
二是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认真做好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谋划,深入推进“两计划一工程”,引导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技术及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和装备,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质量强企和品牌建设,提升小微企业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能力;依托全省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推动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创新,增强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是提升小微企业管理水平。推进民营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以现代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为重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提升发展质量,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示范工作;深入实施“123”民营企业家培育计划及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楚天行”系列专题活动,滚动培养中小微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高小微企业管理水平。
(五)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
一是进一步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和建立健全举报问题督办机制,积极协助纪检部门及时查处涉企违纪违法案件。落实惠企政策。建立政策跟踪督促制度,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组织专项检查,加大落实力度。开展企业负担调查。组织调查组赴企业实地调研,同时抓好企业负担网上调查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湖北企业负担评估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权力事项调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权力事项调整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加强取消调整权力事项后的监管措施,尽快出台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规范性文件。编印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确定内外部行政审批流程图,推动公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清理取消、整合规范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加强对清单之外违规收费的监督检查,全面清理纠正小微企业服务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建立健全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2015年3月,部署工作安排。印发本年度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专项行动。
(二)2015年7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依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由各地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工作进展的情况和问题,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2015年11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对本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2016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专项行动计划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督办检查,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二)增强责任意识
要把工作重心放到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服务方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来,把扶助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实际行动,切实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责任意识。
(三)创新服务方式
要坚持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原则,充分调动直属单位、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及各类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服务资源的作用,充分提升金融、财税政策及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能效,创新服务和支持方式,共同参与扶助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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